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保險是保心安的,你心安了嗎?(失能險版)

 


好友Simon打電話給John,問說最近好多人打電話給他,跟他說失能險要停賣得趕快買,叫John趕快打一張建議書給他,他怕過了年底買不到!

John反問了他一句

「為什麼你覺得你會用得到?你需要我打多少保額給你?」

他楞了一下,回我說,我怕我以後失能會用到,額度你決定就好。

一般的業務員聽到這樣的說法一定很高興,但John卻是滿滿的憂心。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團購過?

同事跑來說某種產品很好用,現在大家團購有特價,可以省下幾百塊,結果你買回去發現

「我根本用不到,我幹嘛買呀?」

然後就懊悔了好一陣子,東西也就放在那邊,等著牛年馬月可以用到。

但現實上卻常常是過了幾年之後整理衣櫥發現,怎麼有這個東西?

然後小小懷念一下,就丟了!

(跟結婚照也好像!?😅)

平常買個幾百幾千的小東西丟了也只是可惜,但保險買錯了可不是可惜而已吧?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跟大家討論到底怎麼心安之前,先來看看這次停賣到底是停賣些甚麼吧!

要趁年底前搶買失能險嗎?先弄懂「保證給付」跟我有什麼關係!



看完上面連結,你搞懂這次停賣的重點了嗎?

簡單點說,因為現行的失能險大多附掛「保證給付」的功能,保證給付的意思就是就算我失能的時間只有短短的一兩個月就離開了,但後面的金額可以一次貼現當作保險給付給受益人或繼承人拿走。

假設我買了一個可以保證給付180個月的產品,當我發生失能狀況,但又不小心只領了10個月就離開人世,剩下的170個月會一次貼現給付給我的受益人,聽起來很不錯對嗎?

但是這樣相對就造成保險公司的沉重壓力,因為保險公司就必須提撥更多的準備金預防貼現的龐大金額,於是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應該重新檢討保證給付失能險的準備率,現行的產品就只能黯然退場!

看到這邊,你一定會質疑,這麼划算,我現在趕快買應該沒錯呀?

別急,我們慢慢看下去!

= = = = = = = = = = = = = = = = = = = = =

購買失能險,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避免未來發生失能狀態的時候,每個月都有一筆現金可以維持自己的生活品質,對嗎?

所以應該著眼的點是我到底在失能的時候能不能觸發理賠拿到每月的扶助金才對,各位認同嗎?

那麼這次停售的「保證給付」部分,跟我們上面提到的觀念,是否符合呢?

假如我們只是想在自己失能的時候有個保障,那「保證給付」有否與我們關聯性大嗎?

搞清楚了,或許我們就可以更氣定神閒的決定我們到底該怎麼選擇,而不是淪為金管會跟保險公司宣傳出來的「停售潮」的受害者。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購買失能險前,請各位依照下列的檢核點,先思考一下必要性,再做決定!

一、失能之後的生活?

對於面對失能的承擔能力,每一人是不同的。

假如您的資產是足以支應未來失能後每個月的開支,甚至有可能您是不需要配置失能險的。

失能之後每個月需要多少開支呢?

有人喜歡有專門的養護機構,在評估之前就可以先確定自己心儀的養護機構每個月月費需要多少錢月費之外的部分還需要負擔多少金額,可能再多少考量一下通膨的效果,就可以抓出每個月需要多少開支。

假如只能居家照顧的,那就得打聽一下台傭跟菲傭的費用大約多少,再來評估自己需要的開支是多少,並不是由業務員來評估,因為評估出來常常不是您的需求,而是業務員業績的要求😂

另外就是失能後除了上述費用,原本生活所需的基本開支也會需要評估計入,千萬別忘了!

請認真面對您的需求,保障買太多或是買不夠,對您都不會是最佳解答,您認同嗎?

二、理賠項目符合需要嗎?

失能狀態表定是有11級79項,但市面上有月給付金賠付的產品,通常都要符合6級以上失能才有,假如買了這些商品,就認為失能狀態的保障萬無一失,ㄧ但面臨風險,很容易求償無門。

所以購買失能險之前請先確認是否有涵蓋所有失能狀態,就算7-11級不能符合月給付金的賠付,也應該評估一個金額,在發生等級較低的失能狀態時能夠支付一筆金額,幫助自己在失能當下度過難關。

這個部分會相對專業,若是可以,最好找跟你沒有利益衝突的顧問協助評估,畢竟事前完整評估假如能讓事後保障滿足,才是最重要的,是嗎?

三、沒有失能的時候?

很多人會因為擔心失能而在失能險保費上願意多花一點,但不論是含保證或不含保證的失能險,都是需要在有失能狀況下才會有給付的,當失能狀況還沒有發生前就已經先面臨身故的風險的話,失能險一樣是無用武之地的。

所以請各位在評估失能風險的時候,也要思考一下,我們有沒有可能一輩子都不會遇到失能的風險?

在這樣的狀態下,我們目前的資金配置是不是要考量退休後沒碰到失能風險的狀態下,我們會需要有一部分資金儲備,也就是所謂的「退休資金規劃」,不要壓了太多的資金在失能險上,導致未來若是失能險沒啟動,老年生活卻又沒有足夠資金支應,那可就兩頭空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語

保險的目的是希望碰到需要的事故可以讓保險公司來承擔我們的風險,就算無法全面,也至少支應一部分。

既然如此,那就不應該像團購一樣,聽到「停售」或是「這個好」,就盲目的跟風去購買,甚至在購買前完全不評估自己的需求,然後等到事後來回顧才發現,原來這東西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也沒有保障到我,各位朋友,這樣來得及嗎?

這可不是用不到丟掉就好的問題,而是可能讓你資產在一瞬間大幅減少的問題,你能不在乎嗎?

祝福大家都可以規劃到你需要,保障到你想要!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保險是保心安的,你心安了嗎?(車險版)


上禮拜,一個跟我交情很好,已經把它當作親弟弟的年輕人,打電話給我,才剛接起來我就感覺不對,因為平常個性比不鏽鋼還強的大男生,竟然還沒說話就先在電話那邊掉淚,讓人很心疼!

我讓他先靜下來好好的喘口氣,才讓他順了一下事情的緣由。

這個弟弟是個優秀的保經人員,對於很多保險觀念不懂,都會來問我,所以他對於車險不能只有強制險這件事,非常清楚,可惜的是他姊姊跟姊夫無法接受,所以在他推薦超額責任的時候沒有加強保障,今年的保障只有強制跟200萬的第三人責任!

好死不死上禮拜姐姐在趕上班的途中,撞到一位闖紅燈的騎士,而這名騎士顱內出血發命危通知,所以年輕人就嚇到,因為這次的車禍比較嚴重,他不知道400萬夠不夠賠!

=========================================

你也曾經有過這個年輕人的擔憂嗎?

明明我都買了保險了,但是我還是不確定我能不能安心?

怎麼樣才能安心?

發生事情再來評估來得及嗎?

今天我們要來探討一下,「安心感」怎麼評估?

=========================================

在我們討論之前,我想先請各位幫我思考一個問題:

在您的認知裡,碰到車禍事故,最大的風險或可能賠付最多金額的,會是那些項目呢?


對方的醫療費?自己的醫療費?
對方車子的維修費?自己車子的維修費?

還有嗎?

到底我保的車險項目,哪一項是賠付哪部分?

是不是真的買到我想要的保障?


相信這些問題大部分的人從沒思考過,更多的人覺得反正強制險已經有保了,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



上面這張圖列示了大部分車險會承保的項目,讓大家稍微了解一下各個險種承保的範圍,再決定自己到底需要甚麼。

但就算有了這張表,還是有很多人無法確認自己想要的是甚麼?

底下有幾個比較可能造成誤解的檢核點,提供給大家參考,快跟著我們一起思考一下自己的擔憂跟風險吧!

一、只擔心對方車輛不夠賠?

John在跟朋友或客戶確認它們的擔憂的時候,最常聽到的一個誤解就是


「因為我擔心撞到名車會賠幾百萬,所以要加保超額責任險!」

以下有幾個新聞連結,可以先參考一下

苗栗老翁車禍變成植物人,法院判賠 1589 萬元

司法史上死亡車禍單一死者最高賠償金的紀錄

機車撞3千萬名車 維修費恐破百萬


從上面的連結可以得知,雖然撞到名車可能需要賠付數百萬的賠償金,但是若是將人撞到失能,賠償金卻可能高達數千萬

其實原因就在於,財產的賠償可能一次性修理好就好了,但是人的工作能力跟生存價值卻是持續的,一旦造成對方駕駛或乘客失能,需要估算的可不是一次性的賠償,而是對方到平均餘命前的薪資補償及照顧費用,這筆費用動輒上千萬,未必比名車損失便宜呀!

二、風險一定是來自自己嗎?

還有些朋友會告訴John

「我開車很小心啦!不會撞到人啦!」

請看看下列新聞連結,我們再來討論


除非真的非常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即便是停在停車格內,車身超出停車格線造成車禍,依然吃上官司的案例大有人在,而且運氣若不好,很可能賠償金額都是數百萬到千萬起跳的,風險真的是小心就能夠避免的嗎?

三、同樣的方案大家都適用?

另外一個很常看到的就是朋友拿著別人的保單來,要求直接報價!

不管是財務規劃或是風險規劃都跟做西裝很像,今天即便是身材體型相近的兩個人,同一套西裝都不一定合身,因為在細微處一定有所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好看的西裝都一定要量身訂做,甚至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也會因為體型不同而需要重做西裝。

保障的規劃也是如此。

每個人的開車習慣不同,導致車禍的風險也不同,每個人居住的地區不同,也可能因當地人開車的習慣不同而造成風險發生機率不同,甚至每個人家庭收入不同,而導致風險承受能力不同,拿著別人的保單保額直接來要求照做,真的能完整地符合自身的保障需求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買保險,是人一生中最大的無形投資,因為你不知道風險甚麼時候會找上門,明天跟意外誰先到!

買保險,也是希望遇到風險時可以完整地規避我們需要承擔的財產損失,避免資產因為意外而發生巨大且不可彌補的漏洞。

既然如此,就不應該只是符合政府需求而補齊強制險就好,應該是要透過完整的分析自己的需求,完整自己的風險缺口,即便因為預算不足而無法完全補齊,也應該就自己最擔心、最無法承擔的風險先做規劃,日後經濟許可再補齊其他項目才是,您說對嗎?

更何況是動輒可能需要負擔數百到上千萬的車險,是不是更應該認真評估呢?

祝福大家出入平安,厄運退散!

2020年10月5日 星期一

風險不是看年紀,別說自己還年輕.....

台灣最帥最專業的蘇律師


小鬼留4280萬遺產!律師曝:全家恐面臨殘酷現實


關於小鬼的新聞已經夠多了,其實在大家都還無法確定小鬼到底留下甚麼之前,說再多也都只是猜測,所以我今天就不談小鬼的房子到底有甚麼稅負了。


我們換個角度,來談談對鬼爸比較有幫助的事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重點一、遺產查察不完全


過去就算去國稅局查詢了財產總歸戶,也常常發現有很多財產根本沒列於表內,導致辦完遺產申報之後又忽然跑出銀行存款、股票、未上市股票等一堆遺產。






不過國稅局從今年七月開始開辦了「查詢金融遺產一站式服務」後,只要檢附完整的文件,在申請財產及所得資料的時候,就可同時申請向六大金融單位查詢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存款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人身保險保管箱金融機構貸款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如此就可減少繼承人漏報遺產的機會!


但是還有些地方要注意:


1.這個服務是要申請的,不是直接附贈的,所以要記得在申請財產總歸戶的時候要送件申請,不然還是無法獲得訊息喔!


2.由於這個服務是由國稅局的系統發文到六大窗口查詢,相關的金融機構是藉由自身的資料通知相關的繼承人,有可能過世的家人原本在這些金融機關留的資料是舊的地址電話,跟目前的地址電話是不同的,這樣的話還是很有可能收不到相關訊息喔!


所以就保單資料的部分,我會建議還是可以上壽險公會網站下載申請書自行申請過世家人的保單資料會比較完整,至於其他金融資產因為目前沒有可以查詢管道,所以要麻煩確認過世家人目前所有的帳戶一家一家去申請了。


3.就算金融機關的所有資料都清查完全了,也不代表所有的遺產都清楚了。

以我自己的父親為例,一直到他離世後半年多,陸陸續續還在家裡找到不少未上市股票跟沒有進集保的老式股票,這些假如沒有注意,很容易就被忽略了!



重點二、有沒有買房貸壽險


許多銀行為了多賺手續費收入,通常會在客戶申辦房貸時,直接說服客戶多加房貸壽險。


而為了說服客戶加辦房貸壽險,會以利率上的優惠作為相對好處,讓客戶在利率上負擔降低,但同時也幫客戶加貸房貸壽險的保費,反而讓每月攤還的金額變多了,這部分不是這篇的重點,我會另開專章跟各位詳細說明!


房貸壽險這件事,是在申貸房貸的時候直接為房貸買個保險,保險標的是申請貸款的這位一家之主,假如因為一家之主發生意外,這個房貸壽險會啟動理賠機制,直接向銀行償還剩下的房貸,讓住在裡面的家人不用擔心還不出房貸就沒房子住,算是一個蠻讓人安心的機制!


因為小鬼是去年才買的房子,所以有很大機會是搭配了房貸壽險的,會建議鬼爸先跟銀行確認這部分,假如有,那就不大需要擔心還不出款的問題了。


不過針對房貸壽險,還是要提醒各位,坊間有很多關於到底應該買房貸壽險還是單純定期壽險的爭論,我在這沒有定論,只能告訴各位,所有的規劃都應該依據自己的情況去做個別考量,別人適用的方式不一定就適合你用!


房貸壽險的好處是躉繳保費,且保費可以直接跟著房貸一起貸款出來,再慢慢每月攤還。


但壞處也是一次定江山,後面沒有調整的機會,而且到時候理賠一定是先償還銀行房貸,針對有能力償還貸款,想透過房貸做財務規劃的民眾,彈性就會減少很多!


建議在決定是否附加房貸壽險前還是要跟你的顧問討論一下,怎麼配置對你的生涯規劃是最有利的!


重點三、關於房地合一


網路上最常聽到的問題癥結點總是在於:


假如鬼爸要賣房,扣除成本會用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這樣對鬼爸負擔的稅負來說太重


這個結論是對的,但假如用另一個面向來看,也不大需要擔心。


假設鬼爸是繳得出房貸,可以持續持有這間房子的,那麼只要持有六年以上,就有機會使用到房地合一的自用資格,先使用400萬的扣除額之後,再使用最低的10%稅率去繳付房地合一稅!




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房屋取得或使用改良的費用其實都可以扣除,加上土地漲價總數額扣除,其實未來假如房價上漲空間不大,房屋的成本隨持有時間變多而增加,其實對鬼爸都是有利的因素。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過相較上面各點的考量,我最擔心還是───


房子沒賣,鬼爸鬼媽共同持分的狀況。


繼承最怕就是這樣,假如公同共有不動產沒處理好,後患可是無窮的!


找時間我再寫一篇共同持有的專章給大家參考!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小鬼是一個難得在演藝圈完全無負評的藝人,我也很欣賞他認真的拚勁,他的離世,令人唏噓,也令人非常不捨!


除了一窩蜂的討論鬼爸怎麼承受稅負,還不如給點實質的注意事項,協助鬼爸可以好好地度過這一段沒有小鬼的日子。


也透過小鬼的經歷提醒自己,風險不是看年紀,別仗著自己年輕就覺得不用規劃,人生的每個階段透過規劃師的協助找到當下對自己最好的方案,隨著年齡增長每年都檢視一次自己的規劃有沒有變,需不需要做調整,怎麼做才能讓自己跟家人都安心,是很重要的!


工具沒有好壞,怎麼協助你達成你各個階段人生的目標才是重點,假如只是一昧地找最好的工具卻沒有立定目標,就好像開車設定導航卻沒有目的地,就算導航技術再高端,也不可能到達你要的目的地,不是嗎?


祝福大家,也希望小鬼開心飛翔,鬼爸順利處理好所有事情!

2020年9月27日 星期日

要學武功,先紮馬步....



除非你有張無忌的奇妙際遇,否則學所有的上乘武功,都一定得紮穩馬步,一步一步從簡單學習到困難,才有可能晉升武林高手,甚至是至尊地位!


在金融業界打滾很多年,從曾經的年少自負,到經歷08年的災難式虧損,再到現在跳脫體制學習新的理財思維,近20年的金融體驗讓我有很深的感悟:


沒有打地基的理財規劃
走到底都會變一現曇花



= = = = = = = = = = = = = = = = = = = = 


被理財週刊找上是一種榮幸,也是一種壓力!


做金融久了,很容易把自己當作專業人士,所以不管寫文還是講課,濃濃的專業氣息,常被人家稱讚之餘還順道帶一句:「但是您講得太專業,不好理解」!


後來才發現,專業不是把自己的艱深詞彙硬塞給接受資訊的人,


專業,是應該用簡單的敘述,讓大家都能明白清楚


所以這兩年我一直在嘗試寫完文章之後讓非專業的朋友家人們先看過,讓大家給我意見,修改過後再發表出來讓大家參考,因為再專業,大家看不懂,也是枉然。


這次的理財周刊線上課,我花了很多時間、很大工夫,即便初版僅半個小時就寫好,但中間改版卻不下二、三十次,參考線上各家老師的意見,問過不下數十人的大眾評審,雖然最終版我自己還是覺得缺乏甚麼,但一直修下去也沒個頭,所以就先上線,希望大家可以多給我批判,讓我有修改的空間!


這次,我將用最淺顯易懂的方式,帶大家打地基、練基本觀念跟基本功,透過觀念的溝通,希望可以讓大家了解理財的真諦,也透過我們講師群每個前輩大家不同的專業,給予線上課學員更清楚明白的理財脈絡,協助大家可以更容易地達成財務自由!




= = = = = = = = = = = = = = = = = = = = 


https://www.facebook.com/195219211705/posts/10157048249386706/?d=n


線上課的老師每個都是實務經驗超強的一時之選,很值得大家學習,我很推薦!


偷偷告訴各位一個小秘密:


理週為了讓大家有可以試聽的機會,跟講師群們討論了好久,讓講師們感覺到了誠意,所以決定開放兩堂免費試聽的機會,請大家多關注理週的網站,相關訊息馬上會公布。


因為試聽課人數有限,要搶要快喔!

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新制?舊制?分清楚才知道怎麼治.....

同業傳了這麼一則新聞給我,不知道有沒有眼尖的朋友跟我一樣,發現甚麼地方不對勁?

基於最近很多人來詢問不動產交易制度的問題,這篇我們就來談談常見的不動產錯誤概念。
 
= = = = = = = = = = = = = = = = = = = = 
 
首先,有個很重要的觀念,一定要先跟大家溝通:

不論是舊制還是新制,都是屬於所得稅中的「財產交易所得」

既然屬於所得稅,那麼只有在有所得的時候才會有選擇新舊制的問題。

假如面對的是無償行為-繼承.贈與等,就請大家放寬心吧,因為你暫時沒有選擇的問題。
 
= = = = = = = = = = = = = = = = = = = = 
 
觀念一
 
只有房地合一新制,沒有房地合一舊制
 
 
如同這位記者大人的誤解,很多人都誤用所謂的「房地合一舊制」這個名詞。
 
但事實上,就像我們上面提到過的,新舊制都是所得稅裡的財產交易所得
 
在過去的時代,針對自然人的財產交易所得,只針對房子課資本利得,土地的部分因為土增稅已經徵收,所以所得稅就不再重複課徵了!
 
但是這樣的制度久了之後,因為公告現值跟市價的差距,以及舊制的比例認列有操作空間就衍生一堆上下其手的漏稅現象,所以後來才會有所謂的房地合一概念,用成交總額的概念課徵資本利得稅,杜絕操作或漏徵的可能性。
 
舉個例子
 
在舊制的時代,房子的市價是2000萬,假設能扣除的買屋及其他成本是300萬
但公告現值只有1000萬,老屋評定現值更只有40萬,,則舊制的計算方式如下
 
 


 
 
§ 有沒有發覺奇怪在哪裡?
 
明明扣除成本後有1700萬的資本利得
 
但計算式卻僅用
 
房屋評定現值 佔 (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 的 比例 計算
 
最後只要列入65.4萬的稅基
 
看出問題在哪裡了嗎?
 
對了!
 
就是因為土地沒有計入所得稅課稅,也就是沒有做到所謂的「房地合一」所以才衍伸出課稅不公的情形。
 
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會修法,將土地的資本利得一樣列進去,但扣除掉已經課徵土增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並且以市場價格為基,而不再用不符合市場跳動狀況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當作基準,希望能夠做到租稅公平!
 
所以請記住
 
舊制所得稅因為沒有土地課稅的概念,所以不能稱為「房地合一舊制」,正確的名稱,應該叫做「財產交易所得
 
新制因為將房跟地都計入所得稅稅基,所以我們才會稱它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
 
◎千萬不要再說 房地合一舊制 囉!
 
 
觀念二
 
怎麼分辨房屋賣出時,適用舊制或新制申報?
 
簡單點說,基本的原則是
 
104/12/31前取得的房子,適用舊制
105/01/01後取得的房子,適用新制
 
坊間有關於所謂持有超過兩年適用舊制的部分,因為早在107年底落日,所以就不用關注了。
 
既然有基本原則,就一定有例外原則:
 
若是不動產是經由繼承、夫妻贈與而來,那麼只要被繼承人取得的時點或者是夫妻間最早取得不動產的時點在104/12/31前,就可以在舊制跟新制兩個中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觀念三

申報時間跟稅制都大不相同
 
舊制中,財產交易所得是併入綜合所得稅一起報繳的。
 
也就是說,賣完房子不用當下申報,等明年度報所得稅的時候再一併列入綜合所得,適用綜合所得稅的稅率繳交稅金就可以了。
 
 
但假如是適用新制,就必須在完成移轉後30天內完成申報,而且新制有自己獨立的稅率,不會跟綜所稅的稅率並用,屬於分離課稅,這部分很多人會搞錯,導致適用新制但忘記在30天內申報,被罰錢罰得冤枉,請大家要小心喔!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土地稅制是一套繁雜又專業的制度,即便是在業界,也有很多人搞不清楚實際上該怎麼使用,但不動產卻又常常是我們一生中最重要、最大筆的資產,不搞清楚的話,可能會在交易過程中損失慘重。
 
若您對不動產制度有任何的問題,歡迎留言跟JOHN討論,希望能幫您減少困惑,安全處置這人生最重要的資產!
 
最後還是老習慣,送各位我的祝福
 
不動產稅制弄明白搞清楚
資產保全或傳承不怕失誤
完整財務規劃找家豪帶路
全方位的防護安心又舒服

2020年9月3日 星期四

保單稅不稅?別讓權利打瞌睡.....


老朋友唐老大(哈哈,可惜不是馮迪索本人)昨天電話閒聊時談到投資型保單,很自豪自己是在90年就做了這份保單
業務告訴他,95年之前做的投資型保單都不會有稅負,他感到特別安心!

真的是這樣嗎?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談保單稅負的時候,我們常常只聽說「要課稅」「不課稅」,卻很少有人問

「會課到甚麼稅?」「真的都沒風險嗎?」

John想要在這篇文章跟大家談談,保單有可能碰到的稅負,跟常看到風險發生的可能點,讓大家提早準備。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贈與稅

保單常見的贈與稅發生時間點,通常會是父母幫小孩規劃保單時,每年幫小孩繳保費的那個時間點,所以常見父母幫小孩買保單,每年繳費金額壓在220萬以下就免稅,但以下兩種狀況也很容易會有贈與稅,卻常常被人遺忘:

1.保單移轉

  保單移轉的當下,會就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價值課徵贈與稅。

很多朋友在繳了多年的儲蓄險之後忽然想要轉給小孩,才發現裡面的保價金早就超過贈與免稅額,移轉時反而多被課了一筆贈與稅,贈與稅的成本一加上去,發覺前幾年領到的高利息全都賠回去了,得不償失,所以在移轉前要多做考量!

當然,假如可以預料,在買保險前就應該把這點考量進去,事先做好規劃!

2.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不同的保單

  很多人只知道要保人、受益人不同的保單有機會被課最低稅負制,但卻很少人知道,當要保、被保、受益三個關係人都不同時,其實很有機會被課到贈與稅

舉個例:

爸爸用媽媽的名字當被保人,受益人是兒子,買了一份保單,當媽媽離開的時候,稅負怎麼計算?


當媽媽離開的時候,保險啟動理賠,這個時候因為受益人是兒子,所以保險公司會把理賠金直接給兒子

但是,問題來了

因為爸爸還在,所以照理來說這張保單是爸爸的財產,當受益人是兒子的時候,視同爸爸把這個受益權贈與給兒子,這時候,雖然媽媽的理賠金「免遺產稅」,但是爸爸就必須繳交「贈與稅」,很多人會忽略這點,導致最後被補稅!

媽媽過世,壽險保單竟被課贈與稅?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最低稅負制,正確的法律名詞,應該叫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是政府為了租稅公平,在民國95年基於所得稅法延伸另外制定的一個條例,主要是要規範所得稅法中沒有拘束到的以下四項所得,增加國家稅收:

1.海外所得(99年開始適用)
2.要受不同的保險給付
3.私募交易所得
4.非現金贈與


針對保險,最常會遇到的就是第一項海外所得跟第二項,要保人、受益人不同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保單,保險給付可能面臨稅負風險,以下針對兩項分別說明:

1.海外所得

保單會跟海外所得有關係?

其實這一項相對比較少,但因為有客戶遇到,還是得說說。
購買大額投資型保單時,因為配息金額全來自海外基金,本來就算海外收入。

或是贖回海外基金有資本利得,也必須歸入海外收入!

假如這位客戶剛好又是有海外資產,當年度有需要列入海外所得計算的資金匯回台灣,一般大家都會很習慣算好匯回資金在670萬台幣左右,卻忘了還有投資型保險的基金配息或資本利得,很容易就超過額度,而被課徵到海外所得的基本所得額。

這部分因為通常是分開做的,壽險歸壽險顧問,資金匯回屬銀行體系,而即便是銀行體系內,外匯跟理財通常也是不同部門承辦,橫向聯繫容易疏漏,假如沒有專屬財務顧問的客戶很容易忽略應該併同計算,提醒大家應該要整體規劃更保險一點。

2.要受不同保單給付

誠如我們在上面贈與稅環節提到的,假如有要、被、受皆不同人的狀況時,保單可能產生贈與稅。

這裡談到的要、受不同產生的稅負,其實算是進階版!

這裡先談一個重點:


贈與稅,基本上要要保人、被保人跟受益人三個皆不同才會有稅賦風險。

但在最低所得稅負制下,只需要保人跟受益人兩個不同,就有可能會有稅賦風險。

贈與稅最低所得稅負制,只會發生其中一個,不會重複徵稅。


把上面的例子再提一次:

當媽媽離開的時候,此張保單的要保人跟受益人不同,所以符合最低稅負的規定,假如保險理賠的金額超過3330萬(免稅額)就有可能對受益人(小新)課徵最低稅負制

但實務上,單一繼承人要領受超過3330萬的保險金,概率還是偏小,再者,假如真的發生這種狀況,還要看國稅局在我們下一個大題會說的實質課稅的部分要不要追討,所以因為要、受不同而被課徵到最低稅負的狀況,機率是偏小的。


但假如今天要、被保人相同的狀況下,上述贈與稅的部分就不會成立,因為保險事故發生的當下要保人已經不在了,自然就不會有贈與的問題,這時候就又回到要、受不同的爭議,所以假如保險理賠進到受益人的帳戶,就要評估有沒有超過3330萬,看看需不需要課徵最低稅負制,或者進到實質課稅的環節。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實質課稅(遺產稅)

自從98年稅捐稽徵法增訂12-1,確立了實質課稅的法源依據後,國稅局就有了「尚方寶劍」,民間戲稱這叫做「霸王條款」。

自此,原本依照保險法112條遺產及贈與稅第16條第9款規定,指定受益人的保險身故給付,從原本無須計入遺產,變成了要看國稅局臉色,決定進不進入「實質課稅」,才能確定是不是安全過關。

依照2020年6月最新公布的實質課稅態樣,新聞報導羅列了九大地雷,以下供大家參考



財政部發的原稿也截圖供各位參考






總之,保險免稅這個大旗,以後假如還有聽到別人提起,我建議還是不要太有把握!

但的確是有可能透過事前規劃達到就算實質課稅也是免稅的效果,至於怎麼做,就要請各位請教您身邊專業的CFP國際理財規劃師了。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所謂的95年以前保險免稅的說法,應該是針對保險給付在95年後需要計入所得基本條例這個命題而言,雖然依照免稅額3330萬來說,大部分的人的確很難被課到稅,但直說免稅也有失公允,加上又有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難說不會被再計入遺產稅,有許多的判例證明即便是在95年以前做的保單一樣被計入實質課稅,所以請各位要小心!

再談到投資型保單又更麻煩,因為投資型保單包含 保障 分離帳戶 ,歸於分離帳戶的帳戶價值是沒有節稅效果的,若是沒有交代清楚,很容易發生紛爭的!

但投資型保單其確有其效用,留待下一篇跟各位一起討論!

祝福大家
資產配置順利安全,稅務問題遠離身邊!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HI!我是周家豪John,目前是一名獨立財務顧問IFA(Independent Financial Planner),關於IFA的介紹,歡迎各位可以先到我的好友蔡志成。PG財經筆記網站參考他對我們的介紹;而PG本身也是位優秀的ETF專家,歡迎大家多參考他的部落格,或者也可以拜讀他的大作,了解一下時下最夯最有效率的ETF投資,怎麼讓你輕鬆累積財富!

家豪出身銀行及保險世家,爸爸任職華南銀行,媽媽任職新光人壽,家裡很多親戚都是金融行業的,所以從小耳濡目染,對金融行業有極大的興趣。

念書時曾念過經濟系、後又轉為地政系,出社會前即累積了不少專業證照,包含產壽險、地政士、經紀人、證券業務員等近十張證照,出社會之後又陸陸續續取得十來張大大小小不同證照,並在三年前自覺無法與國際接軌,便幾經風霜陸續取得陸、台兩地CFP(CERTIFIED FINANClAL PLANNER)國際反洗錢師(ACAMS)證照,希望藉此可以提供客戶更世界觀的建議。

歷經不動產、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領域金融行業,金融資歷近20年,家豪在金融業看盡了金融巨鱷撲殺小老百姓辛苦錢的扭曲現狀,也反思了在大體系裡只能照著公司規畫提供客人商品,而無法找出客人需求再加以規劃,導致「十次投資九次虧,客戶碰一鼻子灰」的惡性循環,於是決定跳脫體系,提供大家足以改變自己人生,真正顧問跟客戶站同一陣線的的「財務規劃」。

「財務規劃」是關係一個人一輩子的大事,絕不是在金融體系裡賣賣保險、進出基金就可以代表的,小至孩子的理財教育,大至一生的購屋抉擇,甚至談到企業的經營管理,未來人生完美成就時的傳承議題,還有個階段都會經歷的稅務陷阱,在在影響了一個人的人生深遠至極,怎麼可能有一套系統可以囊括所有人的需求?即便是同一個家庭出生的雙胞胎也會有不同之處,所以對於你的人生規劃千萬要先經過問卷了解你的需求再做決定。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7znvkNjwUL-TUYQvUnYVA95ERW13h-3PyHH_pafAEM3GdLw/viewform

一千換五萬,投資報酬率是......?



當我們在做投資的時候,年報酬多少會讓你心動呢?

5%?10%?15%?20%?

假如有一個交易,用一千多塊,半年內可以換五萬塊,這個投資你做嗎?

= = = = = = = = = = = = = = = = = = = =

五月的某天清晨,John剛忙完隔天分享會的課件,洗完澡躺上床準備關燈就寢,就在眼睛閉上的霎那,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忍住了口中差點跳出來的four-letter words,John接起了電話,是一位原本只保了機車強制險,John剛在三月幫他補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的年輕人出了車禍,聽得出來他慌張的心情,John當下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注意事項,然後約定隔天早上再聯繫。

隔天一早起床馬上連繫了雙方,兩個年輕人都告訴我警方那邊所有該做的都處理好了,於是John交代了該申請的東西、該留的單據、該注意的事項,再來就等著。現場圖事故初判表出來準備辦理賠及調解了。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個月過去了,John打電話問初判表進度,警方說沒出來,再等。

又過一個禮拜,再打,還沒出來?

又再過了一個禮拜,警方的意見還是一樣,沒有看到初判表出現!

John心裡一緊,不對勁,怎麼搞這麼久還沒出來,於是親自跑了一趟愛國西路的台北市交通大隊,申請出這張東西,差點沒昏倒!




「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自行和解」


千交代萬交代的結果竟然是自行和解!?

當下馬上跟我方的年輕人聯繫,他告訴我當時雖有報案,但警方覺得他們傷害都不大,所以建議他們不用花時間做筆錄,自行和解就好

當下我問了他一件最重要的事:「和解書寫了嗎?」

年輕人告訴我:「應該沒有吧?」


John立馬去電承辦警員確認,得到的結論是「當場沒有簽和解書!」

還好,那還有救,John電話上麻煩了承辦員警重作筆錄,並在做完筆錄後申請初判。

在做完筆錄當下分別跟兩位年輕人通了電話聊聊,得到的結論是我方年輕人當下認為自己有錯,又認為有保險可以賠付,就爽快的答應了對方年輕人要全額賠償他的所有損失。

關於保險出險的相關問題,我們等等討論。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次初判表出來後,結局整個大翻盤


路權在我方年輕人這邊,對方年輕人變換車道侵害路權,應該要負較重責任。

於是我申請了調解。

調解會中,我請我方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會同出席,由跟理賠人員陪我方年輕人出席,跟對方年輕人及其母親調解,也在調解會中得到了一個很好的結果。


對方車損金額2萬左右,我方車損金額4萬,加上雙方體傷部分,總金額約7萬元。

在調解會中,對方的車損跟體傷由我方保險公司支付了,但對方只有強制險,所以他只能自付三萬,體傷的部份由他的強制險支付!

就這樣,原本自付2.5萬賠付對方機車跟體傷(因和解保險不賠),到最後得到3萬理賠,對方理賠的兩萬也由保險公司給付,我們的成本只有明年保費增加30%,幾百元的成本,中間來來回回差了5萬元,不知道各位看官覺得划算不划算?

= = = = = = = = = = = = = = = = = = = =

這篇文章最重要想告訴各位幾件事:

1、千萬不要只有強制險

很多人習慣性為了省錢,少一千兩千,只保強制險就好。
但只保強制險你可能碰到兩種狀況:

(ㄧ)賠不到最大損失

各位認為車禍最大的損失會是什麼?

在John碰到的案子裡,通常車禍損失最大的,是『修車費用』『對方長期失去工作能力』的風險,通常這兩樣的金額小至數萬,大至數百萬上千萬,而強制險只能理賠對方的體傷,而且只有20萬注意,只有對方完全殘廢或死亡才是200萬,醫療費用只有10%,也就是20萬),又沒有賠財產損失的部分,通常發生比較嚴重的事故的時候,保險額度根本不夠用!

(二)沒有人會來幫忙

假如你告訴我,你的業務員在你只保強制險的狀態下,你有事故他還是盡心盡力,我只能告訴你好好珍惜他,這種業務要絕種了。

因為產險的佣金對保險業務員來說微乎其微,市場上甚至有很多業務員做了任意險也只是提供你電話服務而已(當然,若你是他壽險大戶就另當別論),更不用說強制險一件只賺你50-100塊,怎麼可能做服務?

所以就會發生像對方只有母子自己來調解,而沒有任何專業人士協助的狀況。

就好像打官司不找律師,先不說打不打得贏,連自己可以捍衛什麼權益都未必清楚,要是沒碰到像John這樣只想解決事情不想鬧事,而是存心卡油的對方當事人,那事情就不會那麼容易!

所以結論是,麻煩不要只保強制險!

但也不要過度保障,不需要的多一塊都是浪費。
但你到底需要什麼保障,還要考量你自己本身的需求跟你已經有的保障再做決定。
不知道?
找跟你利益沒有衝突的專業顧問請教一下吧!

2、一定要報警做筆錄

事故當下最重要的,除了五字訣:放、撥、畫、移、等,千萬記得報警以外要做筆錄。

報警,是為了確認雙方在當下的狀況跟責任,有第三方公正單位可以記錄下來,不管未來和解與否,這個動作一定不能少。

筆錄,則是因為保險的理賠,重點是看肇責,沒有透過警方的筆錄現場圖,還有之後的初判表,保險公司無法判斷雙方責任多寡,理賠是無法申請的,不要跟我們家年輕人一樣認為只要有保險就有賠,沒有做筆錄也沒關係。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只要沒有現場簽下和解書,筆錄沒有當場做也沒關係,可以要求事後補做,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當然,初判表並不是唯一的依據,假如你真的覺得不公平,也還是可以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來鑑定,做最後的評估,甚至走上法院打官司,只是這樣就會曠日費時,怎麼抉擇可能要自己考量清楚。


3、和解保留彈性

此案中原本我方可以要求的金額更高,但是得饒人處且饒人,更何況和解重點在於「解決事情」,而不是「增加對立」,在可以接受的和解金額之下,有時候真的未必一定要爭到肇責比例。

更何況有時候肇責比例也並不是一定的,為了幾千塊或1.2萬,要是到時候對方心情不好決定要車鑑或是上法院,先不談最後結局的輸贏,但中間要出席就會增加很多麻煩。

再者原本依肇責比例保險公司只願理賠約1.2萬,但John跟保險公司溝通過後,保險公司也同意提高到2萬,這樣對方理賠負擔也就相對減輕了,再加上對方修車的車行跟保險公司承辦有認識,在調解當下我們也打電話跟車行爭取2.2萬的修車費降到2萬,處處釋出的善意,也讓對方母子比較願意跟我們直接和解。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時候客戶的真實反應是讓人感動的,這才是財務顧問的真實意義。

車險真的是賺不了多少錢,但發生風險卻可能是影響一個家庭財務指標非常重大的轉折點

這個案子裡看到的是僅僅五萬的差距,但很多時候卻是數十萬或上百萬的金額,不僅如此,車險所需要的法律專業跟溝通技巧通常也比其他險種來得繁雜,可惜的是真正關注這塊的業務員並不多,讓台灣有很多保戶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中,實在不可不慎!

= = = = = = = = = = = = = = = = = = = =

沒有人想遇到風險事故,但只要遇到,都希望可以避免損失,這就是保險的真諦。

只是你真的知道你買了些甚麼樣的保障,碰到那些事故可以風險轉嫁那些又不行嗎?

保險該買多?買少?還是剛剛好呢?

建議大家在評估風險時,多跟你的顧問討論,在有限的預算下,該怎麼配置專屬於你自己的風險保障,確保你在碰到風險的時候真的可以趨吉避凶,而不是買到用不到,捶心肝!

假如你在找的投資標的有5%、10%、15%、20%,你就為之雀躍,那麼這種一但有風險就有500%的東西你是不是應該更用心的規畫一下?

祝福大家出入平安,順利健康!
 

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勞工舊制退休金節稅有道 財部:全部轉新制免稅

 

勞工舊制退休金節稅有道 財部:全部轉新制免稅

不得不說,現在這個世道,標題不聳動似乎會死,圖片不誇張沒人會看,但JOHN真心建議各位不要只看標題只看懶人包,不然你真的會錯失很多正確資訊。

真心討厭這個記者下的主標,要害死多少人呀?

= = = = = = = = = = = = = 

知道你們只要看到「免稅,就會自動忽視別的文字,所以還是幫你們做些內文整理好了!

假如你有認真仔細的看完所有文章,你會發現在文章第五段,重點已經告訴你了:


不是免稅!


不是免稅!


不是免稅!

很重要所以說三遍!兼紅字加粗底線!!!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九類退職所得規定,針對一次領取領取年金各有一個「定額免稅」的規定,而之所以稱為「定額」,就是代表領取的金額只要不要在這個數字以上,你領的退休金就不用繳稅!


109年國稅局公告定額免稅數額


當然,JOHN不否認,以一般大眾平均薪資而言,的確大部分的人不會被課到稅,但也不能就跟「免稅」畫上等號,因為不管是勞工退休金舊制或新制,計算退休金的基礎都跟勞保不一樣,不是以「投保工資」計算,而是以「實領薪資」計算假如你是屬於實領薪資較高的族群,領取退休金的時候就很有機會被課到比較重的稅了!

= = = = = = = = = = = = =


再來,討論一下為什麼國稅局要你全都倒到新制,之後再領

表面上來看,舊制領取當下往新制裡倒而且必須是全額,看起來可以享受延遲課稅,但這也代表了你的新退休金連同舊制退休金會越累積越多,這代表甚麼?

代表你真的要領的時候,可能已經超過定額免稅額度很多了,國稅局要課到你的稅更容易了!

裹著糖衣的毒藥,食用真的要小心呀!

= = = = = = = = = = = = =

當然,不得不說

我們國家針對每月提領年金的定額免稅優惠挺大的,所以假如您是要用月領方式提取你的退休金,這個方法或許真的對你會有幫助,畢竟一個月要想領到6.5萬的退休金才會被課到稅,的確也是少之又少的人才能達到的境界了,假如你能達到這種境界,多少貢獻一些吧!

還有下面兩點需要考量:

1.勞工退休金基金操作績效到現在還沒有回神,雖然政府有明訂最低保證收益,但連勞保都有問題的年代,看你相信自己還是相信政府囉!

2.未來提取年金,也只是將你勞保退休金帳戶裡的餘額,以每個月平均發放的方式,給付到當時國人平均生存年為止,跟勞保完全不同,沒有給你終身的承諾,也沒有乘數效果!

所以是要再倒進去新制,等待一個看來不怎麼划算的結果?
還是可以提早在領取舊制時就做好資產配置,穩定增長你的資產?
就看個人的選擇了。

= = = = = = = = = = = = =

結論

拜託,看文章真的不要只看標題呀,而且不是只有讀者問我,也有業界的好朋友打電話問我說真的免稅嗎?

真的讓我請求一下,做金融業的,耳清目明最重要,不要人云亦云,仔細把文章看完不用五分鐘,看完你就知道怎麼判斷了!

真相真的不難,通常難在不仔細看,不動腦想!

退休金選擇怎麼領,要不要領,領了之後怎麼規劃,一直都是困擾大家很久的話題。

很多所謂的專家提出最好的方法,但JOHN一直覺得沒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適合自己的方法,所以在前一篇「舅媽的煩惱」中JOHN也說到,JULIA撥電話來我沒有第一時間給答案,而是希望跟舅媽先聊聊,了解了舅媽之後再尋找對他最好的方案,然後真正的跟對方討論適不適合,這樣的方案才會有可行性!

老話一句,希望大家投資順利,天天開心!

2020年7月21日 星期二

好文分享-街口託付寶較高的收益哪裡來?安全嗎?



在眾多的財經部落客中,PG絕對是John非常推崇的一位。

昨天看到這篇新聞:

不到一分鐘就能開戶!爭議許久的「街口託付寶」正式上線

專業顧問的群組裡馬上就出現許多討論,

關於這個商品安不安全、這個公司的經營模式穩健與否,都有很多討論。

當然,優秀的PG也在群組裡,以他的專業給了我們很多寶貴的意見。

更可貴的是,今天一早他馬上把數據都整理出來,有條有理的把這個商品的優勝劣勢都清清楚楚的表達出來,John覺得真是超有效率又超專業,所以徵詢了PG的意見之後決定要放到我的「好文分享」來跟大家分享。

以下是 PG 的原文連結:

街口託付寶較高的收益哪裡來?安全嗎?

其實創新對金融來講是件好事,街口的這個動作也是看到對岸「餘額寶」跟其他類似的後起之秀表現不錯,才會發展這塊領域。
但還是提醒各位,新創大多有風險,下面幾點是我記得大家應該要小心注意的風險:
1.
對岸在發展「餘額寶」的時候是有國家力量在後面支持的,
「託付寶」完全就是公司經營,風險性可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2.
餘額寶」發展是在經濟狀況大好的時候,連結的貨幣基金風險性或還能控制,但以現在的市場狀況,就如PG文章裡寫到,十年期公債只剩0.6%的利率,任何高於這個利率的產品承擔的風險都來得比以往大,所以時機也是很重要的,「託付寶」在這個時間要殺出重圍,可能要面臨的考驗還很多!
3.
在對岸,為了新創,法治可能彈性無上限。
但在台灣,風險管控可能大於很多新創因素,所以想要完美複製對岸的作法,得看金管會的態度,會不會玩到一半被迫殺青,實在不好說!
4.
假如有在關注「餘額寶」發展的朋友們應該不難察覺,最近對岸越來越多「放餘額寶不如放銀行」的論調出來了,假如一個成熟的商業模式都有這樣的危機,那新創的「託付寶」是不是可能有同樣的隱憂,值得深思!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世界需要創新才有進步,但並非每一次的創新都能帶來一個新的時代。
我們看到微軟、看到蘋果,成熟壯大成一個帝國。
但也看到網路風暴、金融風暴,多少夢想遠大的新創事業最後只是黃粱一夢。
John很鼓勵大家嘗試創新,但在嘗試之前,請先完整評估好創新的風險,不管是「託付寶」、「區塊練」還是其他創新的商業模式,先確認這個風險是你能夠承受的再下手,才不會超過自己的預期而後悔莫及!
文末,John還是大推

蔡至誠。PG財經筆記

有空大家可以多去爬爬文,讓專業的PG解除你所有煩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