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 星期一

﹝新聞解析﹞投保狂踩國稅局地雷,遺產稅衰繳近400萬


每隔一段時間總有這樣的報導,接著,金融從業人員就會大做文章:

「您看,保單若是沒有規劃正確,就是會有這樣的風險!」

「只要避開國稅局的九大地雷就不會被課到稅!」

相信這樣的話您應該不陌生!


其實這時該靜下心來反思,當年紀漸長而健康不佳時,能不能在有限條件下創造最有利於自己的條件?

首先,針對這個新聞,John會提出幾個疑問,後續再跟各位探討遇到實質課稅的時候,保單能為我們創造甚麼差異化。


投保狂踩國稅局地雷,遺產稅衰繳近400萬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個判決其實已經是舊聞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95 年訴字第 1150 號判決),也都被收錄到財政部的案例參考第14例了,但是新聞裡仍然有幾個觀念,怕大家誤解,要跟大家溝通一下:


1.年紀過大


此例老先生是在92-93年買的保單,當時的規定還不嚴苛,所以才會有被保人都超過80歲了,甚至還帶病,保險公司仍然願意承保,換到今時今日,恐怕這樣的條件,應該沒有保險公司敢讓他投保了?


2.自主意思表達困難


這位老先生患有中風失能,且經醫師診斷有言語障礙記憶障礙,這樣的狀況下簽訂契約,就算保險公司承保,也要搞清楚未來理賠的條件,免得就算投保了,但保險公司不賠除外部分不賠,甚或是引用醫生報告,訴請契約自始無效,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3.萬能終身壽險等於投資型商品嗎?


此案老先生所買的,是「變額萬能壽險」,也就是一般所稱投資型商品,這樣的商品沒有預定利率選項,所有的投資獲利都是來自於客戶選擇的基金標的,未來理賠就是在保險金額跟帳戶價值中選一給付。


而新聞中提及的「萬能終身壽險」,通常只是給定一個利率,但繳費可以彈性調整,未來的理賠一樣由帳戶價值跟保險金額取其一,但沒有投資帳戶讓客戶自由選擇,跟投資型保險的意涵有點出入,理論上應該不能算投資型的範疇。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著我要提出重點了,這位老翁買了保險,卻又被實質課稅,遺產稅繳近400萬,真的就是衰嗎?


John其實一再跟大家強調,不管做甚麼樣的財務規劃,都要以「需求」為出發點,才看得出這份規劃是不是真的有用,而不是跟著新聞一起起鬨。


在這個新聞中我看到了幾個值得注意的重點:


1.指定受益人


這案子裡的老人家共有五個小孩,受益人為五個小孩均分,算是標準的公平分配。


保單的受益人單獨分配功能是非常強大的工具,因為就算「金額」被併入了實質課稅,保險金「現金」依然是受益人獨拿,其他繼承人是無法使用特留分請求權訴請返還的,對於想要照顧特定人士的要保人,的確是能夠起到很大的效用。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像列這個案例:

虧爆!為繼承姊姊1.6億保險金,她先繳2千萬遺產稅,沒想到最後卻拿不到錢

注意到了嗎?

就算這位繼承人繳了巨額稅金,保險金仍然由禪院拿走,並不因為被列入實質課稅就必須返還保險金給繼承人


2.節稅或課稅後增值效果

在這個案例中,老人家繳費2575萬,繼承日「分離帳戶價值2452萬,最後被判定計入遺產總額的是後者而非前者,這代表著甚麼呢?

若我甚麼都不做放在一般金融資產,2500萬的現金在不考慮所有扣除項狀況下,需要課250萬的遺產稅,但今天現金價值若是只剩2000萬呢?

那我只需要繳200萬的稅,省下了50萬。

但你會說:「John,但我現金損失500萬啊!」

別擔心!根據金管會109年新公布的「健全保險商品結構相關規範」規定,人壽保險死亡給付的最低比率如下圖:

圖片來源:理財鴿


意思就是,就算以老人家81歲的年紀投保,保險公司至少要保障102%的所繳金額,等於2575x102%=2626.5,在死亡給付時給付給受益人(此比率今年剛調整,與此案94年賠付時比率未必相同),事實上你的資產並無損失,甚至是增加的。

也就是說我很可能被課到比較低的遺產稅,但是實際拿到的保險金卻是比較高的


3.預留稅源


這個論點很多人聽過,卻還是有很多人會執著在「免稅」。

試想,假如這2500萬注定要課稅,那麼到底是作為「遺產」被課稅比較好?還是做為「保險給付」被課稅比較好呢?

作為遺產,必須跑完所有的繼承流程,並且等到國稅局完稅才能動用,如遇到手頭現金不足繳付稅款時,還可能面臨到借款的情況。

但若是作為保險給付,一發生事故就可申請,只要沒有爭議,約3~5工作天即可拿到保險金,可以去處理稅務問題。

比較以上兩種狀況,變現的即時性是否就有差了呢?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從今天開始,希望大家在思考保險節稅以外,也想想保險節稅以外的功能可以幫自己的「需要」達到甚麼加分的效果,或許,你會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收穫。


也歡迎你私下留言跟John連絡討論,以你的需求出發,搭配適合的保險商品,達到更高的效益。


另外,因為這個案例購買保單是92-93年間,建議各位搭配John的這篇文章一起反思一下,關於市場上一堆人說民國95年前買的保單就不課稅,到底不課的是甚麼稅,但John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各位,肯定不是「實質課稅」。

保單稅不稅?別讓權利打瞌睡.....


錢要花在刀口,保單規劃要符合需求,希望大家的規畫都能順利,風險都能安心!

2021年4月3日 星期六

[好文分享]元大存股保單之亂 你搞懂了沒?

 



身為銀行跟壽險公司的投資型保單講師,其實在這個產品出現的時候,我也有想要寫一篇文闡述的念頭,不過一忙卻忘記了。


直到前兩天朋友傳給我這篇文,我就順水推舟的借用一下別人的文,自己才不用寫一堆(不是因為懶,是忙~~~~~~ ^Q^)


雖然我不認識這位一姐,不過既然借用人家的文,就得幫她推廣一下FB,免得被人說盜用

基金一姐趙靖宇


以下原文連結

元大存股保單之亂 你搞懂了沒?

= = = = = = = = = = = = = = = = = = = = = 

John說在前面,對於產品,我沒有任何意見,甚至可以說,我還蠻認同這樣的產品的。


但今天我們要來討論的不是產品本身,而是業界的銷售方式跟適合的人群。


不過在進入正題之前,John想要來跟各位談談投資型保單的概念,順便釐清一下很多人的錯誤想法,後面才好繼續帶各位走下去。


投資型保單到底是甚麼妖魔鬼怪?


近兩年來隨著投資型保單被新聞報導,很多不肖業者銷售不當導致糾紛,John最常被客戶問到的就是這樣的問題,但是投資型保單真的是妖魔鬼怪嗎?


就用我最愛吃的其中一家老店大福作比喻好了(不能廣告,想吃的私我!😂)


投資型產品其實就像大福一樣分為三層:

最裡面的草莓就好像基金,

而中間那層保護草莓的餡料就像是保本機制,

最外面那層麻糬其實是增加口感,可有可無,就像投資型的超額保本機制。


所以用這顆大福來形容投資型

草莓的部分就像基金 →  提供報酬,提供配息,但你卻無法確定這個草莓到底是不是完整的,或許它會有虧損,它會不完整,但它卻是這顆大福裡面最能帶給你美妙滋味的部分。

也因為草莓有可能不完整,所以中間會有陷料補起來,讓你不會感覺只有吃到一點點,而是完整的一顆大福的感覺,就像投資型裡的保本機制一樣,即便我的基金有虧損,但只要碰到保險事故,還是保障你的受益人可以拿到完整的本金

最後就是麻糬的部分 → 為了增加口感而添加的麻糬,讓大福有咬勁,吸引更多不單單只是要吃草莓跟餡料的客群,就有如投資型中有超過保本的保障部分,比如投入1000萬本金,碰到保險事故,可以領回1300萬這樣的配置,除了可以保本,甚至有一部分增值功能,還有稅務規劃空間,吸引更多特定族群來買。


但是為了這些附加價值,肯定要經過一些加工的手續,而這些加工手續會增加一些成本,就有如單買一顆草莓跟買一顆大福的價差,投資型跟單買基金,中間一定會有保險成本手續費用的價差,但增加費用不代表就是不好的產品,就像你不會說我單吃草莓就好,草莓大福沒有存在的意義,端看每個人不同的需求,各位客官認同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了解完投資型,我們回歸正題來聊聊這位基金一姐的文章。


1.解股買保單


一般而言,直接投資ETF是成本最低、長期報酬穩定成長的好方法,但誘導客戶選擇費用更高的投資型保單來做為投資的工具,在費用上至少差距一到兩倍,等於銀行誘導你用這樣的方式投資,它就可以從民眾身上收到兩倍(甚至以上)的獲利,但實際報酬卻是一樣的(或甚至更少),這也是基金一姐為什麼不高興的原因。


不過站在工具面角度,John不會完全否認這種作法都是不好,如同John說過的,投資型產品有他的利基在,假如是站在傳承或稅負的角度,而不是單純以投資報酬作為訴求,其實對於已經有這些需求的客戶,從單一的ETF投資轉換到投資型保單內含ETF,未必就一定是壞事,甚至有可能對客戶更有利!


現在問題是,到底有多少業務是真心站在替客戶想,而不是因為公司的政策,才幫客戶做這樣的決定?


2.全委真的比較好?


這檔投資型還有一個賣點是「全權委託管理」。

意思就是你不懂投資,我找人來幫你投資,投資的效益會比你自己投資好。

在討論這種方式是不是真的會比較好之前,我們要先聊聊這兩個觀念:

「主動式投資」V.S.「被動式投資」


拿感情來做比喻,假如你是主動出擊追對方,肯定你會常常改變自己的方式,去迎合對方的需求,因為你擔心心儀的對象會被追走,所以一但對方身邊出現你看起來似乎是威脅的人物,你就會想東想西,作一些無用的動作,到最後,才發覺那是他的弟弟或妹妹,根本不是情敵,而這時你已被對方討厭,無力回天

但相反的,假如你是被動被追求,你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想著對方到底要甚麼,即便今天對方透露出好像另有所愛想試探你,你也老神在在的祝福他,最後可能他覺得離不開你,又乖乖回來,而且對你更好更溫柔


為什麼談這個?


因為John要告訴你:

全委操作就像主動出擊的情人,為了迎合市場,常常改變策略,做些無用的動作,到最後無力回天

ETF恰巧就像被追的情人,只要你持續持有,老神在在,不用頻繁操作,市場就會給你穩定又豐厚的報酬


會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很簡單:市場的趨勢總是向上的,其實只要不是買單隻股票,而是買整體指數,放長期,獲利是肯定的(即便是最爛的世礦基金,從最高點若是有持續扣款,到現在看也都是正報酬)


但專家也有情緒,也有私人觀點,尤其現在的投信很喜歡使用有高學歷但投資經驗不足的年輕經理人,一但碰到市場的波動,很容易做出認賠殺出的決定,但認賠殺出的時點往往卻是市場最低點,這個狀態,連號稱股神的巴菲特巴爺爺也逃不過,又何況是年輕的基金經理人?


更何況,原本買的ETF已經是立於不敗之地的「被動式投資」了,再把它移到投資型的全權委託「主動式投資」,站在投資的角度來說,就好像努力賺了一輩子的錢又丟給詐騙集團一樣,是否有這必要,請大家三思!

逐漸成為顯學的ETF投資

巴菲特也推薦使用ETF

3.年金險不一定要進給付期


看來一姐真的只會基金不大了解保險阿!


關於最後一段寫的80歲能不能買保險,回應John開頭提到的,需求才是重點


假如是為了預留稅源,為什麼不適合?
假如是為了投資、避稅,那可能就真的不一定適合!


另外,年金險並不一定要真的到年金給付期才能給付,年金給付期前也可解約,甚至可能報酬率好些,市面上一堆附保證的投資型保單不都是這麼玩的?


不過那又是另一個議題了,有興趣請留言給我,另開一篇再跟大家聊聊附保證的投資型到底糖衣裡麵包甚麼毒藥。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論


元大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募集到這麼多資金,許多保險跟保經公司還有銀行已經開始摩拳擦掌,接下來類似產品的推銷活動肯定不會結束,甚至會越演越烈,請大家拭目以待!


但是千萬不要問我能不能買。


John提醒過大家很多回了!

產品沒有對錯,既然設計出來,肯定有需要它的族群。

只是你在不在那個族群裡,就要看你自己的現狀未來想要達成的目標,評估你能有的時間彈性,在綜合的考量之後,才能確定自己適不適合這個產品。


歡迎找John聊聊,或者找你身邊的CFP詢問一下吧!

祝福大家投資順利,財利廣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