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5日 星期一

新聞解析-保單節稅?一個動作,稅翻倍!?

買千萬保單避遺贈稅 一個失誤被課310萬稅金


在John服務的保單健診過程中,跟不少客戶的『壽險顧問』都曾共同討論過客戶的『保單關係人』配置問題,其中不乏很多『區經理』以上、年資超過20年的壽險前輩.

但像此案例中的卓女一般,對課稅規定一無所知或所知甚少的,十有七八,這樣的狀況其實讓John非常擔心,所以只要有機會,John都會在溝通過程中盡力讓『壽險顧問』們了解

『規劃錯誤,比不規劃更慘』

有些前輩會願意接受,但也有堅持己見的,只能溝通一個算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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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討論今天的新聞之前,有幾個重要的 Tips , John 希望各位一定要牢記 :

1.
保單是資產的一種,保單的所有權人是要保人

2.
只要是資產,移轉所有權人時都必然有稅負的問題。


3.
保單 有可能 免稅,只有『被保險人離開人世的給付

4. 
討論保單稅負,麻煩搞清楚你在談的是什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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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故事我會分三個階段看:

第一個階段:

卓女建議林小姐買保單,過兩年再變更要保人給小孩,可以節省贈與稅

John常聽到很多業務員告訴我,保險就是免稅,舉凡變更要保人、要受不一、三代保單等,
無一不是免稅,這種謬論真的很可怕

一知半解比不知不解更具毀滅性

如同上面提到過的,保單是要保人的資產,只要不是發生保險事故給付要保人變更一定會有稅賦問題

至於有很多業務員會教你保價金低於實際價值的移轉方式,不可諱言是有節稅空間,但空間一般不大,假如有業務員跟你說差很多,請務必問清楚他說的是「解約金」還是「保價金」?

所以當要保人要變更,請事先諮詢『沒有利益衝突的顧問或律師』,幫你設算會有多少稅負,再決定要不要變更、用什麼方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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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階段:

保險公司告訴林小姐變更要保人不會通報國稅局,移轉不用贈與稅

這個真的要幫保險公司說話,目前的確沒有強制規定通報國稅局,但會需要通報『洗錢防制中心』

那這件案子為什麼會被國稅局查稅呢?

確切的原因,報導沒寫我也不清楚,但 John 猜測,文章中提到林女不識字,年紀應該很大了,國稅局對於年紀較大的長輩,若有大額資金進出本來就敏感,所以賣土地大額資金進帳的時候恐怕早已被盯上,等到變更要保人的時候,國稅局的警示系統就自己跳出來,接著就開罰了!

當然,並不代表年輕人就一定不會被盯上,凡是資產移轉,尤其是大額移轉,都是會有國稅局調查的風險,所以還是建議各位,事前做好規劃,絕對比事後協商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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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階段:

林小姐主張新光的業務、經理有責任
新光人員表示變更要保人是客戶的決定,沒有不當招攬
法院判決新光沒有責任!

這個場景有沒有很常見?

不管是業務員去跟客戶推銷,或是消費者跟業務洽談,其實雙方都應該有一個習慣:

錄音或錄影

通常爭議會發生都已經是多年之後的事了
誰還記得當初說了什麼?

銷售端現在都會利用『聲明書』『告知書』來證明告知義務



通常簽約當下是業務拿一堆文件給客戶簽,真的有跟客戶告知嗎?

又或是明明有告知,客戶過幾年之後忘光光,都變業務的責任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麻煩各位在解說的當下,不論是客戶或業務,都錄音下來,就像我們在打契約,一定是一式兩份一樣,保障雙方!

未來真的碰到爭議,錄音一拿出來就知道責任歸屬,簡單多了!

嫌麻煩?

那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麻煩等著你!

為自己好,還是麻煩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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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的關係人(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如何配置、如何規劃,對日後的法律關係意義深遠

怎麼配置最好?

每個人都不一樣

但在利益衝突的狀況下,通常不容易有公正的解答!

真心建議各位,免錢的最貴,在做任何規劃之前,找個專業的CFP收費顧問,審視一下你的規劃是否適合,遠比事情發生花律師費上法庭,成本來得低得多!


John祝福大家都規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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