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悲催的新聞非它莫屬
繼承三千萬別墅被課稅近六百萬
林嘉焜老師為此也弄了一個影片
房地產10 繼承別墅 糊塗兒賣錯時間
影片內容鞭辟入裡
推薦給各位了解一下
不過還是要小小吐槽一下
新聞中並沒有提到爸爸是為了節稅而買不動產
林老師通篇在批評以現金換不動產的節稅效果
卻沒有站在公正客觀的角度去評論這件事的本質
似乎有失公允了
在我看這則新聞,就只有一個感嘆
「又是沒有規劃好身後現金流的悲劇」
假如這爸爸有留足夠的現金流給兒子處理公司跟房產
也不會有賣屋這檔事了,不是嗎?
不過真的不怪他,諸如王永慶、溫世仁這樣的大老闆
也難免沒有規畫而被課徵沉重的遺產稅
更何況尋常百姓家?
科普一下房地合一稅的基本知識,如下圖
這邊也附上一份國稅局製作
適用新制還是舊制的自行檢核表
供各位參考使用
這個案件我認為有幾個點需要討論:
第一、現金換不動產固然不是好方式,但我手上只有不動產而沒有現金時怎麼做?
第二、現金贈與小孩所有權直接變動,未來小孩叛逆也要不回
不動產繼承是否能確保老年生活的必要性?
第三、繼承以公告現值計未來賣出成本不公平?
假如房價往下走,反而是規劃利器?
假如能自用滿六年,稅負真的很重嗎?
第四、合建分租、合建分售,生前移轉高額增值稅
繼承房地產更有利?
在我自己幫客戶處理的不動產規劃上
也許無法達到完全節稅的效果
但的確有效將許多不易變現的資產
轉化為未來繼承時可及時動用的資金水庫
至少一定程度保障了繼承人的生活跟繼承資產的完整性
關於不動產贈與移轉規劃,我們慢慢討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