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 星期三

[新聞解析]包租公擁逾10戶房產,國稅局揪「電表有在跑」,逃稅結局曝光


 前幾天,朋友給我傳來這個新聞


還給了John一句「這就是報應」

說實話,雖然John也是新貧一族👅,但這句話,我倒覺得沒必要了。

房價的高漲,租金的增加,其實大多時候都不是因為持有房屋過多的房東造成,而是市場上的有心人士想要在短時間獲得高報酬,炒作出來的高房價,而所以真心不用對這種多房族抱有太大的敵意。

不過說是這樣說,有出租就該繳所得,所以還是奉勸各位,該申報就申報,免得到時候被國稅局查獲,依照所得稅法第110條第2項規定,除了補稅,最高還要加罰3倍,那可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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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今天John想要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根據這篇新聞,我看到的重點。

1.高雄國稅局

新聞稿是從高雄國稅局發出來的,一定程度上代表著高雄國稅局今年度對於租金漏報這件事的查核力度有可能相較其他地區的國稅局來得大(不代表其他區沒查,只是高雄可能較嚴)

所以若您是在高雄地區擁有較多房屋的房東,可能得小心囉!

2.名下有10間不動產,甲君交代多間閒置

倒不是說名下的不動產要到10間才會被國稅局盯上,小於10間就安全,重點是持有這麼多間房屋,卻一直空著,以一般民眾心態而言,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常人持有不動產總是想有收益的,怎麼可能放著空?

就算是祖傳下來,不用成本的房屋,持有總有稅金,也應該創造點收益吧!

3.資金流程

國稅局近幾年查核,已不僅限於到案說明,對於資金流程的查核也是極為細緻,且這兩年已經開始與銀行連線,連遺產都可以一站式查詢,顯見國稅局現在只有要不要查,沒有甚麼查不到了。

這部分在John經手過的二親等買賣不動產案件裡,也深有體會,當國稅局能掌握的電腦資料越多,風險就越大,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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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到文章末段提及的「300億元租金補貼方案」,John幫大家整理相關資訊在底下: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總的來說,就是房客申請補貼,房東就成為「公益出租人」,每個月租金不超過1.5萬,就無需繳稅,就算超過1.5萬,也只就超過部分納入綜合所得稅 


另外就是,「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所以不用擔心持有期間稅負成本變高,藉此提高房東願意出租房子,減少空房率,也讓房客可以享受優惠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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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不是甚麼優惠都可以一起享用的。


雖然「房屋稅」與「地價稅」的稅率都可以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但未來若是移轉的時候,關於「土地增值稅」或是「財產交易所得」、「房地合一稅」的自用稅率資格,在這裡依然是沒有開放的,所以若是短期之內有打算買賣房屋的話,還是得關注一下各稅種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條件中的年期限制,以免無法使用。


另外還有一個常被忘記的,就是「重購退稅」有五年的限制,這個限制不是僅限「移轉」,也包含了出租營業,所以假如你剛申請完重購退稅,請記得五年內不能再出租,也不能申請這個方案,不然之前的退稅會全部追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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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子孫還是習慣「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尤其是老人家很多還是喜歡投資房地產。


過去很多所謂的「避稅方案」,常常聽到客人說:

「我們已經用了幾十年了,沒問題啦!」




但John還是要提醒大家:

30年前,你告訴我有個小東西,可以放在褲兜,可以打電話、上網,甚至可以拿來付錢,我一定跟你說「胡扯!」

30年前,你要是告訴我,電腦會幫你自動寫文案,瓊瑤可能要失業了,我一定問你「做白日夢嗎?」



進步飛快的時代,現在國稅局可以查到的資料可能超乎我們想像,所以不要抱持著一個做法做了2、30年,它就一定是安全的這種想法,那很可能導致我們在判斷時決策錯誤。

做任何決策,尤其關乎稅務的部分,John還是建議您要先跟專業人士討論過,最好是專業的CFP顧問,而不是單科的地政士、會計師、壽險顧問等,不是說這些專業人士不好,而是他們在各自領域是專業的,但一個決策卻有可能牽扯各種不同類型資產的相應處理方式,等到補稅再來更正也來不及,所以還是詢問全方位的CFP顧問,考慮的面向會較為詳細!

假如你想跟John聊聊,歡迎掃描下方的二維碼,進入John的Line官方帳號,我們進一步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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